減免政策:重點軟件企業國家減免企業所得稅
發布日期:2022-03-16 09:49:41 瀏覽次數:
享受主體: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
優惠內容:自2020年1月1日起,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1,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清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制定。
2,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除符合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條件外,還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I開發基礎軟件、研發設計類工業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其中相關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實現軟件產品功能直接相關的咨詢設計、軟件運維、數據服務,下同)不低于5000萬元;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
?。I開發生產控制類工業軟件、新興技術軟件、信息安全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500萬元;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
?。?)專業開發重點領域應用軟件、經營管理類工業軟件、公有云服務軟件、嵌入式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2500萬元;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
3,符合原有政策條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經進入優惠期的企業,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規定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如也符合本項優惠規定,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其中定期減免稅優惠,可按《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以下簡稱45號公告)規定計算優惠期,并就剩余期限享受優惠至期滿為止。符合原有政策條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進入優惠期的企業,2020年(含)起不再執行原有政策。
4,軟件企業按照45號公告規定同時符合多項定期減免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由企業選擇其中一項政策享受相關優惠。其中,已經進入優惠期的,可由企業在剩余期限內選擇其中一項政策享受相關優惠。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